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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北斗”刻不容缓

添加时间:2018-05-08 11:55:26 来源: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官网
  近日,卫星导航立法院士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会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军民融合政策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杨君琳提出加快卫星导航立法的建议。
 
  按照建设“法治北斗”的目标要求,应加快构建我国卫星导航的法规制度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将北斗卫星导航建设、发展、推广以及应用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保障国家卫星导航系统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卫星导航法规建设空白正在填补。杨君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鉴于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特殊战略地位,我国近年来已经同步启动该领域的专项立法工作,并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由杨长风总设计师为组长、军地20多个部门代表专家组成的起草工作组,经广泛调研和座谈研讨,已基本完成《条例》的草案拟制工作。
 
  据了解,《条例》是全面规范国家卫星导航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管理以及规范外国卫星导航系统在中国境内应用管理的国防行政基本法规,也是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构建军民融合式卫星导航法律制度的专项国防行政法规,同时又是构建军民融合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条例》刻不容缓。”杨君琳认为,北斗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需要政策法规保障,其应用和推广离不开政策法规支持,北斗系统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也急需立法保障,而且开展国际发展与合作更需要国内立法支撑。
 
  据了解,《条例》自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以来,党和国家、军队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起草工作,多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在充分肯定研究起草成果的同时,强调“条例是国家立法,一定要站在国家的高度进行立法”。
 
  一年多以来,起草工作组严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序推进《条例》的立法工作。
 
  《条例》起草工作从中国卫星导航的实际出发,梳理出中国卫星导航立法在体制机制、权限划分、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明晰等方面面临的问题,直击阻碍卫星导航发展的体制痛点,着力解决影响卫星导航建设的制度难点,疏通制约卫星导航应用的政策堵点,以确保条例真正能够发挥应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对于建设“法治北斗”,杨君琳有自己的设想。在她看来,《条例》的最终出台解决的只是有法可依的问题,从中国卫星导航长远健康发展看,还必须以此为起点,尽早着手“法治北斗”建设之路。为此,必须紧贴北斗建设和应用的实际需要,从法规制度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全力建设“法治北斗”,最终形成科学合理、有序运行、高效权威的北斗卫星导航法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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